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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夜大-成考录取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 2012-04-04 访问量:[]

宁波夜大的录取程序:

      (一)宁波成考各类各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专升本分类别、按报考人数的适当比例、兼顾计划情况划定并报教育部备案。高起本按全省考生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划定并报教育部备案。专科(高职)在保证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划定。各类成人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须以保证新生质量为前提。

  高起本、专科(高职)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不低于本省高起本、专科(高职)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考生在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专科(高职)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和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低于同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外语、外经、外贸专业的外语单科成绩要求,由成人高校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录取工作实行“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考生志愿、生源及计划情况投放电子档案。成人高校在符合报考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对成人高校在录取过程中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三)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时间从11月下旬开始。第一批:高起本、专升本专业;第二批:专科(高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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